蛟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公告

蛟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公告

蛟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(2025年1月更新)

当前 ,国内新冠疫情整体呈现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,但冬春季本就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,加之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频繁 ,疫情传播风险仍然不容忽视,为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,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,蛟河市依据国家及吉林省、吉林市最新防控部署,结合本地实际,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通告如下:

优化人员流动管理

  1. 来(返)蛟人员: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,也不再开展落地检 ,建议省外来(返)蛟人员抵蛟后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,抵蛟后7天内尽量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及有基础性疾病人员的接触,降低潜在传播风险。
  2. 出境入境人员: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执行,入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入境后不再实施集中隔离 ,但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具体措施以口岸城市及目的地最新政策为准,请提前了解并配合落实 。

重点场所防控要求

  1. 医疗机构: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继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,对发热 、呼吸道症状患者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,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,急诊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,确保救治通道畅通。
  2. 养老机构、福利机构:继续实行封闭管理,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每周开展2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,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,确需进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现场接受抗原检测。
  3. 学校、托幼机构:师生员工返校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抗原检测阴性结果,开学后落实晨午检 、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,一旦出现疫情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置 。
  4. 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餐饮单位: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 ,但需落实通风消毒 、员工健康监测等措施,提倡顾客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。
  5. 棋牌室、网吧 、KTV 、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:恢复常态化管理,不再限制人流 ,但经营者需做好公共区域消毒,建议顾客佩戴口罩。

个人防护与健康管理

  1. 疫苗接种: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、有基础性疾病患者 ,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,蛟河市各接种点持续提供免费接种服务 。
  2. 日常防护:坚持勤洗手、常通风 、少聚集、一米线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,出现发热 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症状时,及时进行抗原检测或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,避免带病上班 、上学。
  3. 重点人群:65岁以上老年人、孕产妇、儿童 、慢性病患者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外出时规范佩戴口罩。

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

  1. 哨点监测:全市发热门诊、基层医疗机构、药店继续做好病例和症状监测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。
  2. 重点机构疫情处置:养老院 、学校等机构发现阳性病例后,按照“一院一策”“一校一策 ”原则,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,减少人员流动,必要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。
  3. 医疗物资保障:各医疗机构要配足配齐解热镇痛 、止咳化痰、抗病毒等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,确保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。

责任落实与宣传引导

各乡镇(街道)、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,督促各类场所严格执行上述要求,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 ,依法依规追究责任,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。

特别提示:以上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政策动态调整 ,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“蛟河发布”“蛟河卫生健康”等官方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,如有疑问,可拨打蛟河市疫情防控咨询热线:0432-XXXXXXX(请以官方最新公布号码为准) 。

蛟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5年1月X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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